八、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北京化工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录取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自愿将户口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十、学费和学习方式
(1)2011年入学的新生学费50000元(分两次缴清,第一学年3万,第二学年2万)。
(2)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
全日制MBA(FULL-TIME MBA):全日制脱产学习两年,提供住宿。
在职MBA(PART-TIME MBA):在职学习三年,业余时间在职学习,周末或晚上上课。
十一、培养及学位授予
MBA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相应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双证)。
十二、奖学金制度
针对全日制学生提供第一志愿入学奖学金和优秀学员奖学金。
十三、其他
1、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并非最后录取的实际人数,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2.招生简章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招网和MBA中心网站相关信息。
3、现役军人报考我校MBA,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最新公布的新政策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5号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招生管理办公室 (化纤楼428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mba@mail.buct.edu.cn
网 址:
http://mba.bu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