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复试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8~9日下午13:30~16:30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复试当天,请考生在保证完成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考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资格审查时间。
1、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2、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如考生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上述材料,将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3、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4、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5、资格审查时须向研究生院交纳复试费用200元。
六、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
1、考生可于4月8日~9日到辽宁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8:00~11:30(不吃早饭),12:30~14:30(不吃午饭)。如在辽宁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表由校医院转交,考生不必另行领取。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考生也可选择在其他二甲以上级别的医院体检。请在复试时上交有医院盖章,考生本人照片,且体检结果完整的“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表”。
考生亦可使用体检医院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应与“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表”相同或相符,务必有肝功化验、肺部X光检查报告。
3、自行携带的体检表请于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交给复试秘书,如无法当日上交,务必于4月15日前交至MBA办公室(博远楼107室)。
4、如无体检报告,不能正常录取。
校医院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关于体检的相关事宜,可咨询校医院,电话:************。
七、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拟录取考生由商学院和研究生院双方分别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附件:
辽宁大学商学院2014年MBA复试名单.xls
辽宁大学商学院2014年MBA复试安排.xls
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表.xls
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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