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招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招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工作的政策及要求
(一)我校2014年可招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限额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9402 400名
(二)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专业学位代码及考试大纲
1.报考条件
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或者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上述两种情况均须)累计有8年(含)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应有4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
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考生,或者具有国外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考生,经招生单位审核后,也可以报考。
报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考生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通过权威认证部门认证。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自行组织入学考试,时间自行安排。
(三)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管理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组织。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录取过程中不允许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四)其他事项
1.重视和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不得泄露、传播考生个人信息。
2.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本单位及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3.自行组织自命题考试工作务必保证严肃性、权威性和保密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
4.为保证培养质量,要求其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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