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 > MBA报考

长春理工大学2011MBA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1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计1135人,其中含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外语能力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二)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和国防系统考生。

  (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考研帮地方站更多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