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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1年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由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四家共同建设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青岛海滨,学校辖鱼山校区、浮山校区、崂山校区,占地3100余亩。

  2011年中国海洋大学继续面向社会招收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农业推广硕士(MAE)、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须参加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2011年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30日。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指导分数线和联考成绩、复试成绩(含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择优录取,以"进校不离岗"方式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制2.5年到6年,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由我校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一、工程硕士  (咨询电话:*************,82031605)

  1、我校在以下20个专业领域招生

  (1)机械工程         (2)光学工程        (3)动力工程        (4)电子与通信工程

  (5)计算机技术       (6)软件工程        (7)水利工程        (8)化学工程

  (9)地质工程         (10)环境工程       (11)食品工程       (12)制药工程

  (13)工业工程        (14)生物工程       (15)项目管理       (16)物流工程

  (17)控制工程        (18)测绘工程

  2、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请注意:我校今年不接受无学士学位的个人报考工程硕士。)

  3、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报考者须于2011年10月30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我校将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将于2011年12月底之前全部结束。第二阶段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全国联考考试大纲: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命题依据另行通知。

  二、工商管理硕士(MBA)(咨询电话:*************,82031605,85901181,85901879)

  1、报考条件: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英语(100分)、综合能力(200分)、政治理论,共计3门;其中,英语、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总分300分,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3、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1年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及报考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版)。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咨询电话:*************,82031605,85901632)

  1、报考条件: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考试科目: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100分)、公共管理基础(150分)、综合知识(100分)(语文40分、数学30分、逻辑30分)、政治理论,共计4门。其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为全国联考,总分350分,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3、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四、法律硕士(J.M)(咨询电话:*************,82031605,66786339)

  1、报考条件: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考试科目: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100分)、专业综合考试(300分)(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政治理论,共计3门。其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为全国联考,总分400分,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3、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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