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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考研MBA复试暂行规定


       第四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将复试要求、复试安排以及复试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告。
       第五条本校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复试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一)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
       (二)遴选工作人员,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分配各专业当年招生名额。
       (四)审查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审批各学科(专业)小组上报的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六)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与名单。
       (七)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第七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各学科(专业)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至少应有3名(含3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2名。另由研究生处和纪检委派工作人员1名。
       第六条各面试小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面试规则,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面试小组会议,明确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面试人员在面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资格审查
       第八条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负责。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填写《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MBA)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单位盖章),考生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输出。(说明:往届考生证书编号是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打印的,而不是证书左侧页印刷的流水号,应届考生不需提供。)如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证书编号为证书的流水号,请在报到时与研究生处说明,否则视为提供了虚假的证件信息,不能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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